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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兴业所)成立于1993年,属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与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行)合办的国资所,成立之初主要从事宁夏工商银行日常法律顾问和金融纠纷的代理业务。2000年底,依据司法部相关文件要求,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过十多年精心打造和不懈努力,目前已发展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规模较大、服务范围广泛、专业化突出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兴业所凭借一支优良的律师团队,铸就了一个具有明显业务优势和良好社会声誉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在2007年司法行政系统“五创”活动考核验收工作中,以总分第一的考核成绩被评为AAA级诚信律师事务所,2008年10月份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光荣称号,是我区目前唯一一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008年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首批“破产管理人”资格。2008年底被司法厅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

  兴业所集合了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的法律人才,现拥有执业律师38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律师10人,其余均为本科学历。执业律师中有2位律师具有高级职称,还有部分律师取得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项目经理等职业资格,有7名律师被银川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兴业所的执业律师所学专业知识结构科学合理、业务领域涉及面广,且大部分都是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资深律师,能够满足全社会对法律服务多样化、纵深化的需求。

  兴业所现拥有近千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汽车、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和手提电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一应俱全,还组建了办公局域网和电话虚拟网,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律师可通过互联网办公、查阅资料。所里还设有专业资料齐全的资料室及档案室等。优良的硬件设备,足以保证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及时的法律服务。

  在业务上,兴业所多年来一直强调综合性与专业性的统一,注重全面掌握、深刻理解中国的法律和社会现实,并着力于发扬和运用在中国的法制环境下解决具体问题的技巧和方法,长于为客户提供多套合法、可行而有价值的方案并实现它。兴业所成立十余年来,已与区内外有关单位、政府有关机构及公、检、法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关系。

  兴业所的业务领域涉及民事、经济(商事)、刑事等广泛的领域,并以金融、公司、证券、房地产、商务合同等业务为专长,尤其在下述方面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和较强实力。制止逃废债、债权资产保全操作;企业资产重组策划和实施方面;企业并购、破产、股份制改造和资本运作、公司治理方面;房地产开发项目法律服务;商务合同谈判和纠纷处理;公司发行上市及再融资法律服务;担保法律服务等。